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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不服决事项


  本裁决为结局裁决,二、㈡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弥补20442.27元!

  请你方自本会发出通知布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(地址:中山市火炬开辟区分析行政法律局一楼仲裁窗口,以上合计:22542.27元。联系德律风)领取仲裁裁决书,中山市人力资本和社会保障局火炬,裁决成果如下:一、被申请人须于本裁决生效后即领取申请人:㈠2025年7月1日至当月18日期间底薪工资2100元;被申请人有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《中华人平易近国劳动争议调整仲裁法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景象之一的,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中山市第一申请强制施行。本会向你通知布告送达仲裁裁决书。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,自做出之日起发生法令效力。可自收到本裁决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山市中级申请撤销。现因你方用其它体例无法送达,可自收到本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山市第一路诉。按照《中华人平易近国平易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五条之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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